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書記
公告日 | 114/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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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4 ~ 114/02/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桃源區桃源里北進巷1號(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檔案管理及收發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及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
聯絡方式 |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人事室姚先生,07-6861132分機108。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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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4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檔案管理及收發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及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聯絡方式
高雄市桃源區公所人事室姚先生,07-6861132分機108。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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