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114/02/05
刊登起迄日 114/02/04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1.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2. 預定114年下半年調整至國家檔案館館址:新北市林口區檔案館路1號(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一路與仁愛一路交叉口)
工作內容 1. 國家檔案館教育推廣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2. 國家檔案文創產品之規劃、開發及執行。 3. 國家檔案專文改寫及發刊之規劃及執行。 4. 國家檔案館轉型正義教育之推廣、執行及合作交流。 5.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學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 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 2. 具歷史學、檔案管理、圖書資訊、博物館學、文化研究等相關領域尤佳。 3. 熟悉電腦基本操作、具文字撰寫及溝通協調能力。 4. 個性主動積極、認真負責、謹慎細心、素行良好。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國民身分證、工作離職證明書、最高學歷證書、合格證照或證書等(無則免附),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鄭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615;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鄭小姐收】,履歷表參考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s://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或事求人公告處下載。 3. 以郵寄方式者,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4.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5. 待遇:月薪新臺幣57,12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6.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試用4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僱至114年12月31日止。 7. 本職缺列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4 ~ 114/02/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國家檔案館教育推廣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2. 國家檔案文創產品之規劃、開發及執行。 3. 國家檔案專文改寫及發刊之規劃及執行。 4. 國家檔案館轉型正義教育之推廣、執行及合作交流。 5.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學經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 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 2. 具歷史學、檔案管理、圖書資訊、博物館學、文化研究等相關領域尤佳。 3. 熟悉電腦基本操作、具文字撰寫及溝通協調能力。 4. 個性主動積極、認真負責、謹慎細心、素行良好。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本項職缺以線上報名為主,請於本職缺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2.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聯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國民身分證、工作離職證明書、最高學歷證書、合格證照或證書等(無則免附),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郵寄至本局鄭小姐【聯絡電話:(02)8995-3615;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鄭小姐收】,履歷表參考格式可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網站(https://www.archives.gov.tw/)之最新消息項下或事求人公告處下載。 3. 以郵寄方式者,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另請於上開期限前將履歷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 4. 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5. 待遇:月薪新臺幣57,12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6.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試用4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及格後,續僱至114年12月31日止。 7. 本職缺列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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