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技士
| 公告日 | 114/02/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05 ~ 114/02/1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貢寮區福隆⾥興隆街36號 |
| 工作內容 | (⼀) 辦理⼟⽊⼯程相關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 經公務⼈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或訓練合格。 (⼆) 國內外⼤學以上⼟⽊⼯程、景觀、建築、林業、⽔保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 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程職系、建築⼯程職系、都市計畫職系任⽤資格之⼈員。 (四)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請於公告期限內⾄⾏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並繕寫簡要⾃述,另將下列「應繳資料」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補件。 (⼆)報名應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影本,無則免附:相關證照、語文能⼒檢定證明。 (三)文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甄選⽅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多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5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五)聯絡⼈:⼈事室劉先⽣(02)2499-1115分機106。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5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 辦理⼟⽊⼯程相關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 經公務⼈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或訓練合格。 (⼆) 國內外⼤學以上⼟⽊⼯程、景觀、建築、林業、⽔保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 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程職系、建築⼯程職系、都市計畫職系任⽤資格之⼈員。 (四)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請於公告期限內⾄⾏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內容無誤,並繕寫簡要⾃述,另將下列「應繳資料」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補件。 (⼆)報名應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影本,無則免附:相關證照、語文能⼒檢定證明。 (三)文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甄選⽅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多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5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五)聯絡⼈:⼈事室劉先⽣(02)2499-1115分機106。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