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新街國民小學
警衛
公告日 | 114/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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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5 ~ 114/02/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新街國民小學 |
職稱 | 警衛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本校警衛室 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176號 |
工作內容 | 校園安全維護相關工作 |
資格條件 | 1.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能擔任警衛(校園安全維護)及書寫能力者,男女不拘。 2. 學歷:國中畢業以上。 3. 經歷:無經驗可,曾具學校警衛工作經驗者佳。 4.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學校警衛之工作。 5. 身心健全、儀表端莊、言詞清晰、態度和藹者。 6. 其它: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作業要點」,符合上述各項基本資格且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可加分。 |
聯絡方式 | (03)452-3202#521 事務組長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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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5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新街國民小學
職稱
警衛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校園安全維護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1.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65歲以下,能擔任警衛(校園安全維護)及書寫能力者,男女不拘。 2. 學歷:國中畢業以上。 3. 經歷:無經驗可,曾具學校警衛工作經驗者佳。 4. 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學校警衛之工作。 5. 身心健全、儀表端莊、言詞清晰、態度和藹者。 6. 其它: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作業要點」,符合上述各項基本資格且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可加分。
聯絡方式
(03)452-3202#521 事務組長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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