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
設計師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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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8 ~ 113/11/2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中央研究院 |
職稱 | 設計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資訊服務處) |
工作內容 | (一) 本院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四) 具備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業務推動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具備資安專業證照或資安職能評量證書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需親自簽名)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大學(含)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4) 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等資料影本。 (6) 自傳約1000字以上,內容以工作描述及生平事蹟為主。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 請於113年11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資訊服務處,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服務處設計師」字樣。 (三) 資格符合者,先就學經歷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用者,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人:(02)2789-8865 陳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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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中央研究院
職稱
設計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本院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資訊處理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各項情事者。 (四) 具備資通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業務推動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具備資安專業證照或資安職能評量證書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下載,需親自簽名)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大學(含)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 現職派令或最近1次派令影本。 (4) 歷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等資料影本。 (6) 自傳約1000字以上,內容以工作描述及生平事蹟為主。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 請於113年11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中央研究院資訊服務處,信封請註明「應徵資訊服務處設計師」字樣。 (三) 資格符合者,先就學經歷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用者,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四)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人:(02)2789-8865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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