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書記
| 公告日 | 114/02/05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05 ~ 114/02/1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社勞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縣市 | 屏東縣 |
| 工作地點 | 907屏東縣鹽埔鄉勝利路32號(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現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三)最近五年考績至少考列三年甲等、二年乙等以上。 (四)具工作熱忱、積極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須配合職務調整者。 (五)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 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六)身心障礙者擇優優先錄取(須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檢附以下資料: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7.如係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須檢附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三)受理單位:屏東縣鹽埔鄉公所人事室。聯絡人:尤小姐,電話: 08-7932126轉2011。 (四)補充說明:本項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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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5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相關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現具有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三)最近五年考績至少考列三年甲等、二年乙等以上。 (四)具工作熱忱、積極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須配合職務調整者。 (五)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 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六)身心障礙者擇優優先錄取(須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檢附以下資料: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7.如係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須檢附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 (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三)受理單位:屏東縣鹽埔鄉公所人事室。聯絡人:尤小姐,電話: 08-7932126轉2011。 (四)補充說明:本項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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