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06
刊登起迄日 114/02/05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屯區文山南巷500號)。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辦理環境設施相關業務項目之執行推動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 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 。(三)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級考試三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於約僱原因消失(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二)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三)需具備駕照(種類):普通小型車駕照。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114年2月5日至2月12日截止。2.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慿)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環境設施大隊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A4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及3月內2吋照片乙張】,並註明可通知聯絡之電話號碼及地址。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及駕駛執照影本(普通小型車以上)。 (三)甄選辦法:針對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另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經審核後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四)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五)甄選日期: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筆試30%(佔30分,可攜帶書本或使用3C產品查詢,採open book方式辦理,題型為選擇題:垃圾處理及環境設施等基本知識-如掩埋場管理、垃圾處理方式、滲出水處理及相關水質檢測)、面試70%(佔70分,配分比例包括提問問答內容(對廢棄物處理之認識、低碳之認識及其他應變能力問答)40分、言詞表達15分、儀表15分)。甄選錄取分數70分以上。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上開期限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錄取通知方式: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 賴先生,電話:(04)23849005分機210 。 (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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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5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辦理環境設施相關業務項目之執行推動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 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 。(三)月薪:約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級考試三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4年10月底),於約僱原因消失(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若考試及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二)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三)需具備駕照(種類):普通小型車駕照。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114年2月5日至2月12日截止。2.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慿)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下角註明「應徵環境設施大隊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應徵文件:(以下文件請以A4紙張規格) 1.A4履歷【含自傳、工作經歷(任職機構及期間)及3月內2吋照片乙張】,並註明可通知聯絡之電話號碼及地址。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及駕駛執照影本(普通小型車以上)。 (三)甄選辦法:針對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駕駛執照等文件進行書面審查;另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經審核後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四)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五)甄選日期: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六)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筆試30%(佔30分,可攜帶書本或使用3C產品查詢,採open book方式辦理,題型為選擇題:垃圾處理及環境設施等基本知識-如掩埋場管理、垃圾處理方式、滲出水處理及相關水質檢測)、面試70%(佔70分,配分比例包括提問問答內容(對廢棄物處理之認識、低碳之認識及其他應變能力問答)40分、言詞表達15分、儀表15分)。甄選錄取分數70分以上。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2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上開期限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錄取通知方式: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應於通知報到日起10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聯絡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設施大隊 賴先生,電話:(04)23849005分機210 。 (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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