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約僱書記

公告日 114/02/06
刊登起迄日 114/02/05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園藝工程隊
工作內容 1.財務採購案事項。 2.本隊標準流程等修正及訂定。 3.委外維護業務總彙整與預算編列控管、各項預算檢討表及設計發包管控系統填報、政府資訊公開契約驗收報表彙整。 4.各項會議、會勘及公文、人民陳情(含1999)等案件處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或會計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6.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7.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園工隊謝小姐,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338。 6.待遇:220薪點,約新台幣297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4初等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4020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5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財務採購案事項。 2.本隊標準流程等修正及訂定。 3.委外維護業務總彙整與預算編列控管、各項預算檢討表及設計發包管控系統填報、政府資訊公開契約驗收報表彙整。 4.各項會議、會勘及公文、人民陳情(含1999)等案件處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或會計等相關證照者尤佳 6.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7.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園工隊謝小姐,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338。 6.待遇:220薪點,約新台幣297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4初等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4020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