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科員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8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地址:112092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
工作內容 1. 國家公園法及國家公園計畫經營管理相關事項處理業務。 2. 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業務。 3. 其他專案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具土地使用管制相關經歷者尤佳。 3.品行端正、細心、負責、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佳;注重行政倫理。 4.具備電腦基本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等),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尤佳。 5.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2)將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400陳科長或分機300何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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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國家公園法及國家公園計畫經營管理相關事項處理業務。 2. 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業務。 3. 其他專案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具土地使用管制相關經歷者尤佳。 3.品行端正、細心、負責、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佳;注重行政倫理。 4.具備電腦基本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等),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尤佳。 5.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2)將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400陳科長或分機300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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