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書記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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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8 ~ 113/11/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書記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250薪點,折合薪資33750元)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3樓(士林區行政中心) |
工作內容 | 1.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宜。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戶政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之經驗者。3.具戶所綜合櫃檯受理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及自傳),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8803252轉500曾小姐。 3.僱用期限自113年12月9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底),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缺薪資為250薪點(約33,750元)。 4.面試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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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250薪點,折合薪資3375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戶政櫃檯綜合受理事宜。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戶政工作性質相當之1年以上之經驗者。3.具戶所綜合櫃檯受理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及自傳),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28803252轉500曾小姐。 3.僱用期限自113年12月9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底),惟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職缺薪資為250薪點(約33,750元)。 4.面試後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增列備取1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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