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法警
| 公告日 | 114/02/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05 ~ 114/02/2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
| 職稱 | 法警 |
| 職系 | 司法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屏東縣 |
| 工作地點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本院區及潮州簡易庭) |
| 工作內容 |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中午休息時間、夜班及假日值勤。 |
| 資格條件 | (一)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 3 職等以上,並具法警管理辦法第 9 條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 28 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情形。 |
| 聯絡方式 | 一、錄取名額:擇優錄取正取2名、備取4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但甄選結果,本院認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二、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並採口試方式辦理,就參加甄選人員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儀態、談吐應對等項目綜合評分。 三、報名時間及地址: (一)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114年2月26日(星期三)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親自或委託報名均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900215 屏東市棒球路9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法警」。 (三)連絡電話:08-7550611分機3137,人事室葉小姐。 四、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請以 A4 紙張影印,請於左上角以迴紋針依序夾齊,勿裝訂,所寄資料表件恕不退還,如有缺漏,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1份(含簡要自述,請自行下載列印並填妥簽章)。(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含自傳及完整之任免、銓審、考績及獎懲紀錄;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下載列印)。 (三)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1份。 (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 (七)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各1份。 (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九)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1 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無則免附)。 (十)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十一)報名截止日前 3 個月內之體格檢查表 1 份(現職法警免附),請至公立醫院、教學醫院、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區)衛生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辦理,如有不合格或未繳交者,視為資格不符。(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五、甄選日期及地點: 符合甄選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選。參加人員名單將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公告之,請自行上網查詢甄選日期、時間、地點,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憑身分證正本、健保卡或駕照(雙證件)參加甄選,未帶者不得參加甄選。 六、錄取公告: (一) 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ptd.judicial.gov.tw/ (二)錄取人員若未能配合本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七、 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 聯絡Email | None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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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5 ~ 114/02/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職稱
法警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中午休息時間、夜班及假日值勤。
資格條件
(一)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 3 職等以上,並具法警管理辦法第 9 條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 28 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錄取名額:擇優錄取正取2名、備取4名,候補期間自公告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但甄選結果,本院認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二、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並採口試方式辦理,就參加甄選人員工作經歷、專業知識、儀態、談吐應對等項目綜合評分。 三、報名時間及地址: (一)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114年2月26日(星期三)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親自或委託報名均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900215 屏東市棒球路9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法警」。 (三)連絡電話:08-7550611分機3137,人事室葉小姐。 四、報名時應繳交證件:(請以 A4 紙張影印,請於左上角以迴紋針依序夾齊,勿裝訂,所寄資料表件恕不退還,如有缺漏,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1份(含簡要自述,請自行下載列印並填妥簽章)。(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含自傳及完整之任免、銓審、考績及獎懲紀錄;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下載列印)。 (三)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1份。 (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1份。 (七)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各1份。 (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九)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1 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無則免附)。 (十)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十一)報名截止日前 3 個月內之體格檢查表 1 份(現職法警免附),請至公立醫院、教學醫院、直轄市及縣(市)衛生局所屬各鄉(鎮、市、區)衛生所或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辦理,如有不合格或未繳交者,視為資格不符。(請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五、甄選日期及地點: 符合甄選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選。參加人員名單將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徵人啟事」公告之,請自行上網查詢甄選日期、時間、地點,本院不另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憑身分證正本、健保卡或駕照(雙證件)參加甄選,未帶者不得參加甄選。 六、錄取公告: (一) 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網址如下: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s://ptd.judicial.gov.tw/ (二)錄取人員若未能配合本院用人期限調任者,即喪失錄取資格,並以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七、 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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