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06
刊登起迄日 114/02/06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政府交通工務處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全縣18鄉鎮市交通號誌維修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汽車駕照、不畏高、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4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5樓(苗栗縣政府交通工務處運輸管理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交通工務處約僱人員(本案聯絡人:蕭小姐,電話:037-559477)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月薪金額約37,800元,五等280薪點。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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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0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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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全縣18鄉鎮市交通號誌維修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汽車駕照、不畏高、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情事之一者等。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苗栗縣政府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及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且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報名方式:請於民國114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將上開文件備齊後,郵寄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5樓(苗栗縣政府交通工務處運輸管理科)」,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苗栗縣交通工務處約僱人員(本案聯絡人:蕭小姐,電話:037-559477) 三、甄選通知: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如需返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主動辦理退件。 四、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月薪金額約37,800元,五等280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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