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06
刊登起迄日 114/02/05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
工作內容 1.國稅稽徵相關業務。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者,商管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2月1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本分局,地址:204211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收件人:綜所稅課游小姐收,連絡電話02-24331900轉200,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高考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2.月支報酬:37,800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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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5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國稅稽徵相關業務。 2.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者,商管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2月12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本分局,地址:204211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收件人:綜所稅課游小姐收,連絡電話02-24331900轉200,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高考之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 2.月支報酬:37,800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分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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