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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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6 ~ 114/02/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2樓)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有線電視相關業務。 (二) 綜合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有關工作項目疑義請洽新聞行政科黃科長,03-3322101轉6261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二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 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
聯絡方式 | (一) 應徵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線上應徵: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本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影本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倘缺件者視為資料不齊全,恕不另通知。 (三)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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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有線電視相關業務。 (二) 綜合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備註:有關工作項目疑義請洽新聞行政科黃科長,03-3322101轉6261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二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二) 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特考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聯絡方式
(一) 應徵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說明如下: 線上應徵: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本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影本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倘缺件者視為資料不齊全,恕不另通知。 (三)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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