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技士
| 公告日 | 114/02/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06 ~ 114/02/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資訊處理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宜蘭縣 |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宜蘭縣宜蘭市舊城南路1號) |
| 工作內容 | 1、資訊相關軟、硬體、系統設備規劃、維護等相關業務。 2、資安及官網、臉書媒體、公文系統維護等相關業務。 3、119派遣系統相關軟、硬體、系統及機房相關設備維護、採購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官職等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人員。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114年2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檢附上傳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請掃描成A4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無則免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者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3-9365027分機2103李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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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1、資訊相關軟、硬體、系統設備規劃、維護等相關業務。 2、資安及官網、臉書媒體、公文系統維護等相關業務。 3、119派遣系統相關軟、硬體、系統及機房相關設備維護、採購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官職等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人員。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2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檢附上傳附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請掃描成A4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無則免附)。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者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3-9365027分機2103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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