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志工

公告日 114/02/06
刊登起迄日 114/02/06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志工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
工作內容 協助一般行政業務等各項為民服務工作。
資格條件 年齡限制:20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或已退休之公務人員尤佳) 所需學歷:高中(職)以上 語言能力:諳國、台語 所需專長:具親和力、服務熱誠
聯絡方式 (一)服務時段: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0至17:00。(以上、下午分次輪值方式為之) 2.志工服務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志工人員經評選通知錄用後,有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及每人每服務時段(2至3小時)補助交通費(含誤餐費)新台幣200元。 (二)聯絡方式: 採郵寄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後於114年2月27日前寄至「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劉清枝股長收」,連絡電話03-3379156轉101。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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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職稱

志工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協助一般行政業務等各項為民服務工作。

資格條件

年齡限制:20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有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或已退休之公務人員尤佳) 所需學歷:高中(職)以上 語言能力:諳國、台語 所需專長:具親和力、服務熱誠

聯絡方式

(一)服務時段: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30、下午13:00至17:00。(以上、下午分次輪值方式為之) 2.志工服務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志工人員經評選通知錄用後,有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及每人每服務時段(2至3小時)補助交通費(含誤餐費)新台幣200元。 (二)聯絡方式: 採郵寄報名,請填寫報名表後於114年2月27日前寄至「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劉清枝股長收」,連絡電話03-3379156轉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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