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專門委員

公告日 114/02/06
刊登起迄日 114/02/06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教育部人事處(100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3樓)
工作內容 綜核人事業務相關文稿。
資格條件 一、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人員。 二、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簡任官等任用資格。 四、現任單列或跨列簡任第10職等職務,且擔任相當職務合計4年以上。曾具大學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缺外補報名表(如附件,須簽名,word電子檔請先傳送至葉小姐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聯絡人:葉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135) 四、聯絡地址:教育部人事處(100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3樓) 五、報名期限:自民國114年2月6日起至民國114年2月10日截止。 六、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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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綜核人事業務相關文稿。

資格條件

一、現敘人事行政職系人員。 二、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簡任官等任用資格。 四、現任單列或跨列簡任第10職等職務,且擔任相當職務合計4年以上。曾具大學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職缺外補報名表(如附件,須簽名,word電子檔請先傳送至葉小姐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近一次派令與審定函 (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三、聯絡人:葉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135) 四、聯絡地址:教育部人事處(100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3樓) 五、報名期限:自民國114年2月6日起至民國114年2月10日截止。 六、其他事項: (一)本項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談,並依教育部人事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陞遷甄審作業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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