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06
刊登起迄日 114/02/06 ~ 114/0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21號
工作內容 1.輪值氣象觀測業務與氣象儀器保養工作。 2.氣象知識推廣活動。 3.南臺灣自動觀測資料監控。 4.庶務與一般行政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本職務係代理本署提報普通考試職缺未分發人員期間所遺業務,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 5.待遇:職務薪點280點,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5元計(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6.聯絡人:郭小組 電話02-2349105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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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輪值氣象觀測業務與氣象儀器保養工作。 2.氣象知識推廣活動。 3.南臺灣自動觀測資料監控。 4.庶務與一般行政業務。 5.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2)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個人勞保投保明細)。(3)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2.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本職務係代理本署提報普通考試職缺未分發人員期間所遺業務,倘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 5.待遇:職務薪點280點,薪點折合率以每點135元計(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另須負擔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6.聯絡人:郭小組 電話02-2349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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