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06
刊登起迄日 114/02/06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網際網路傳播跨域統合協調推動事宜。 (二)辦理網際網路傳播跨域資料之整理彙編事宜。 (三)辦理與各國政府及相關國際組織合作交流事宜。 (四)其他網際網路傳播治理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傳播或法律相關科系、曾有辦理政府機關相關事務之工作經驗或熟悉政府機關行政流程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4年2月19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7樓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約僱人員(A640431)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本職缺係分階段、分年度代理本會職員請假(預計自114年2月24日起至114年7月18日止)及留職停薪期間(預計自114年7月19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所遺業務。自報到日起僱用,僱用期間遇跨年度時,年底將依實際考核結果辦理續僱事宜,且如僱期屆滿或本會職員申請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7,80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2)3343-8212劉小姐。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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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網際網路傳播跨域統合協調推動事宜。 (二)辦理網際網路傳播跨域資料之整理彙編事宜。 (三)辦理與各國政府及相關國際組織合作交流事宜。 (四)其他網際網路傳播治理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傳播或法律相關科系、曾有辦理政府機關相關事務之工作經驗或熟悉政府機關行政流程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身分證等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於114年2月19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7樓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約僱人員(A640431)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28元回郵信封,本會將以普通掛號寄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本職缺係分階段、分年度代理本會職員請假(預計自114年2月24日起至114年7月18日止)及留職停薪期間(預計自114年7月19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所遺業務。自報到日起僱用,僱用期間遇跨年度時,年底將依實際考核結果辦理續僱事宜,且如僱期屆滿或本會職員申請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本職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7,80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聯絡電話:(02)3343-8212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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