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
三等書記官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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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8 ~ 113/11/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懲戒法院 |
職稱 | 三等書記官 |
職系 | 司法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3樓。 |
工作內容 | 辦理人事業務、審判紀錄等司法行政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及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任(或曾任)書記官。 (二)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中文電腦打字達每分鐘80字以上;熟稔Word、Excel、PDF編輯及PowerPoint等軟體操作為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以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甄選方式: 1、電腦中文輸入聽打測驗:聽打2次,每次5分鐘;請自備耳機,每分鐘打字速度未達80字者,不得參加口試。(中文輸入法如非使用電腦內鍵輸入法者,請自備輸入法軟體)。 2、口試:就應考人專業知識、儀表、表達能力等項目綜合考評。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以郵戳或本院收文章為憑)備妥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學經歷、考試及格證書及最近5年考績影本、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掛號郵寄懲戒法院人事室收(地址:100203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3樓),信封註明「應徵三等書記官」等字樣。 2、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之徵人啟事,或本院網站(https://tpp.judicial.gov.tw)之徵人啟事公告下載。 3、逾期送件或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概不退件。但有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需求者,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甄選日期及地點: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選,並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甄選時間及地點。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必帶)、健保卡或駕照正本(擇一)及耳機,始得參加甄選。 5、如有甄選報名之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111639轉317王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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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懲戒法院
職稱
三等書記官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業務、審判紀錄等司法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有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及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任(或曾任)書記官。 (二)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中文電腦打字達每分鐘80字以上;熟稔Word、Excel、PDF編輯及PowerPoint等軟體操作為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以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 1、電腦中文輸入聽打測驗:聽打2次,每次5分鐘;請自備耳機,每分鐘打字速度未達80字者,不得參加口試。(中文輸入法如非使用電腦內鍵輸入法者,請自備輸入法軟體)。 2、口試:就應考人專業知識、儀表、表達能力等項目綜合考評。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以郵戳或本院收文章為憑)備妥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學經歷、考試及格證書及最近5年考績影本、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掛號郵寄懲戒法院人事室收(地址:100203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124號3樓),信封註明「應徵三等書記官」等字樣。 2、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司法院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之徵人啟事,或本院網站(https://tpp.judicial.gov.tw)之徵人啟事公告下載。 3、逾期送件或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概不退件。但有返還書面應徵資料需求者,須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甄選日期及地點: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參加甄選,並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甄選時間及地點。逾時未參加甄選者,視同放棄。屆時請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必帶)、健保卡或駕照正本(擇一)及耳機,始得參加甄選。 5、如有甄選報名之相關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111639轉317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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