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約用人員
| 公告日 | 114/02/07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06 ~ 114/02/1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 工作內容 | (一)工作內容: 1.協助檔案銷毀作業。2.協助收發文業務。3.長官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週休二日。(三)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預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決定繼續僱用與否。)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二)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三)須5年以上工作經驗(需檢附勞保投保年資證明)。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時間:114年2月6日至 114年2月11日下午5時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為慿)。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右下角註明「秘書室約用人員甄選報名」字樣,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人:彭小姐(04)22289111分機67605。 (三)報名應徵文件,一式一份:(以下文件請以A4 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1.履歷含自傳、對本工作之認知(300字以內)、工作經歷(附勞保投保總年資證明)、粘貼3個月內2吋照片(上述資料倘不齊全,即以不合規定論),註明聯絡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3.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配分比例包括本局業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舉止20分)。 (五)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六)甄選方式:1.針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及相關工作證明(勞保投保年資證明)文件進行書面審查。2.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面試當日如逾通知面試報到時間視同放棄)。經審查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1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5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 1.協助檔案銷毀作業。2.協助收發文業務。3.長官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週休二日。(三)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預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決定繼續僱用與否。)
資格條件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二)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三)須5年以上工作經驗(需檢附勞保投保年資證明)。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114年2月6日至 114年2月11日下午5時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為慿)。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應徵文件郵寄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或專人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秘書室(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並於信封右下角註明「秘書室約用人員甄選報名」字樣,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人:彭小姐(04)22289111分機67605。 (三)報名應徵文件,一式一份:(以下文件請以A4 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 1.履歷含自傳、對本工作之認知(300字以內)、工作經歷(附勞保投保總年資證明)、粘貼3個月內2吋照片(上述資料倘不齊全,即以不合規定論),註明聯絡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3.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配分比例包括本局業務瞭解情形50分、言詞表達30分、儀表舉止20分)。 (五)應徵方式:公開甄選。 (六)甄選方式:1.針對身分證明文件、學歷及相關工作證明(勞保投保年資證明)文件進行書面審查。2.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面試當日如逾通知面試報到時間視同放棄)。經審查後資料不齊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七)本次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1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八)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5日(含假日)內辦理報到。 (九)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第2款(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之情事(錄取後經查知者,不予僱用)。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