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聘用護理師

公告日 114/02/07
刊登起迄日 114/02/06 ~ 114/0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職稱 聘用護理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淡水區商工路307號
工作內容 (一) 學校健康中心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及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二) 具護理師證書。 (三) 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時間:報名表件請114年2月9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受理。 請來電確認是否收到02-26203930 分機218潘小姐 (二) 應檢附文件: 1. 聘用職務代理人員甄選個人資料表 2.身分證影印本、學經歷證件影本 3. 護理師證書影本 (三) 書面初審合格,將電話通知擇日進行面談,不合恕不退件,面談當日請攜帶證件正本查驗,驗畢歸還。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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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職稱

聘用護理師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 學校健康中心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及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二) 具護理師證書。 (三) 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時間:報名表件請114年2月9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受理。 請來電確認是否收到02-26203930 分機218潘小姐 (二) 應檢附文件: 1. 聘用職務代理人員甄選個人資料表 2.身分證影印本、學經歷證件影本 3. 護理師證書影本 (三) 書面初審合格,將電話通知擇日進行面談,不合恕不退件,面談當日請攜帶證件正本查驗,驗畢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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