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2/07
刊登起迄日 114/02/06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一)地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 (二)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8樓。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經驗者。 (五)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MODA ODF Application Tools及中文打字)及公文處理者。 (六)具稅務機關國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影本。 (二)請於114年2月10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8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7-3302058分機6218)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甄選預計正取1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報酬:支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7,800元。(實際報酬以行政院公告待遇調整後之折算金額為主) (六)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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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辦理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三)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四)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經驗者。 (五)工作認真、品德操守良好、熟諳電腦文書操作(MODA ODF Application Tools及中文打字)及公文處理者。 (六)具稅務機關國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聯絡方式

(一)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經歷等相關證明影本。 (二)請於114年2月10日前寄至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8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7-3302058分機6218) ,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以限時掛號交寄),證件不齊或逾期時報名均不受理。 (三)經書面審核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面談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次甄選預計正取1名,得視面談成績增列備取名額,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另為落實環保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書面應徵資料。 (五)報酬:支五等280薪點,折合金額37,800元。(實際報酬以行政院公告待遇調整後之折算金額為主) (六)本甄選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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