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行政助理

公告日 114/02/07
刊登起迄日 114/02/06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3樓)。
工作內容 辦理護照收件、製發及相關行政工作。
資格條件 (一) 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二)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中英文繕打及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三) 能配合工作需要接受指派加班。 (四)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聯絡方式 (一) 本項工作係約僱性質,薪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5等,薪點280~330點,由最低薪點起敘(新僱人員具符合本局規定之曾任年資並經審核通過至多提敘三級),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為135元,月酬37,800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二) 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人員履歷表」填妥各項資料(網址: https://www.boca.gov.tw/cp-56-7757-51bfa-1.html),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照、年資及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未以制式表格填寫或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三) 報名表件至遲須於114年2月12日前送達(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5樓蘇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聯絡電話:(02)2343-2983。 (四) 本局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審查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本職缺列正取1人,並依甄選結果列備取至多2人,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行政助理
113/11/20~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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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護照收件、製發及相關行政工作。

資格條件

(一) 高中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二)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中英文繕打及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三) 能配合工作需要接受指派加班。 (四) 具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聯絡方式

(一) 本項工作係約僱性質,薪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5等,薪點280~330點,由最低薪點起敘(新僱人員具符合本局規定之曾任年資並經審核通過至多提敘三級),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為135元,月酬37,800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 (二) 請自行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應徵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約僱人員履歷表」填妥各項資料(網址: https://www.boca.gov.tw/cp-56-7757-51bfa-1.html),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照、年資及學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未以制式表格填寫或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三) 報名表件至遲須於114年2月12日前送達(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2號5樓蘇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及退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聯絡電話:(02)2343-2983。 (四) 本局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審查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本職缺列正取1人,並依甄選結果列備取至多2人,候補期間自本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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