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約聘督導員
公告日 | 11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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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7 ~ 114/02/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職稱 | 約聘督導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ICF需求評估及身心障礙福利等各項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符合需求評估人員資格,且從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工作滿4年以上者。 2.擔任需求評估人員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上開科系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考試及格證書者,如社會工作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護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心理師等。 3.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4.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
聯絡方式 | 1.職缺名額:1名。 2.聘用期間:自聘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3.待遇:七等344至八等472薪點,薪點折合率新臺幣140.3元,每月薪資48,263元至66,221元。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4年2月1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洪社工督導收」,並請註明「應徵社會處約聘督導員(需求評估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503洪社工督導。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洪社工督導(03)5352386轉503。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7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約聘督導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辦理ICF需求評估及身心障礙福利等各項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符合需求評估人員資格,且從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工作滿4年以上者。 2.擔任需求評估人員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上開科系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考試及格證書者,如社會工作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護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心理師等。 3.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4.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 2.聘用期間:自聘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3.待遇:七等344至八等472薪點,薪點折合率新臺幣140.3元,每月薪資48,263元至66,221元。 4.應徵方式: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 5.請於114年2月14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5樓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洪社工督導收」,並請註明「應徵社會處約聘督導員(需求評估人員)」,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3)5352386轉503洪社工督導。 6.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7.聯絡電話: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洪社工督導(03)5352386轉503。 8.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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