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股長

公告日 114/02/07
刊登起迄日 114/02/06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職稱 股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
工作內容 1、 辦理外賓接待相關事宜。 2、 辦理締盟城市交流、國際行銷專案等活動。 3、 辦理城市外交相關事務。 4、 審核文稿表報與所屬人員工作分配與督導等事項。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已敘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國際事務及主管職務經驗,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 需具全民英檢中高級(日文二級)以上,或其他相當之英(日)文檢定合格。 3、 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四、報名方式: 1、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及辦理國際事務相關經驗),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務必於履歷中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後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語文檢定證書等正本完整上傳(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五、其 他: 1、 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 2、 初審合格者,本處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通知參與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3、 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 聯絡人:張譯心 電話:(07)3373038 備註: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6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行政暨國際處

職稱

股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外賓接待相關事宜。 2、 辦理締盟城市交流、國際行銷專案等活動。 3、 辦理城市外交相關事務。 4、 審核文稿表報與所屬人員工作分配與督導等事項。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大學或獨立學院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已敘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國際事務及主管職務經驗,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 需具全民英檢中高級(日文二級)以上,或其他相當之英(日)文檢定合格。 3、 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四、報名方式: 1、線上應徵:請於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請填寫簡要自述及辦理國際事務相關經驗),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務必於履歷中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 2、上傳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後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語文檢定證書等正本完整上傳(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名)。 五、其 他: 1、 逾期或資料不全不予受理,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 2、 初審合格者,本處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通知參與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另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遴用。 3、 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 聯絡人:張譯心 電話:(07)3373038 備註: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