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科員
公告日 | 11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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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7 ~ 114/02/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政府體育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及所屬場館 |
工作內容 | 一、學校競技運動賽事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所需基本知能。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不得超過2年。 四、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五、須配合本局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辦理。 六、須配合本局業務調整輪調。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2月7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2月1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七、聯絡人:(02)29620462分機712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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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7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學校競技運動賽事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有擬任工作所需基本知能。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不得超過2年。 四、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五、須配合本局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支援活動辦理。 六、須配合本局業務調整輪調。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4年2月7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2月1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三、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現任職務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七、聯絡人:(02)29620462分機712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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