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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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7 ~ 114/0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苗栗縣三義鄉復興路30號) |
工作內容 | (一) 各項為民服務文書及聯繫窗口彙整分析。 (二) 協助秘書室業務處理。 (三) 刊物彙編宣傳。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具汽機車駕照、熟闇電腦文書作業能力,並略懂客語者為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請檢齊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相關歷任行政機關或民營機構職務服務(離職)證明、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官網或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列印報名表。 2.以A4裝訂,於114年2月13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所(地址:苗栗縣三義鄉復興路30號),信封請加註「應徵約僱人員職務」、姓名及白天連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3.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面試,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4.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 5.本職缺僱用期間:錄取通知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應遵守本所相關規定,否則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電話 037-872801#19(邱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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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7 ~ 114/0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三義鄉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一) 各項為民服務文書及聯繫窗口彙整分析。 (二) 協助秘書室業務處理。 (三) 刊物彙編宣傳。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具汽機車駕照、熟闇電腦文書作業能力,並略懂客語者為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請檢齊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查驗身分用)、相關歷任行政機關或民營機構職務服務(離職)證明、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官網或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列印報名表。 2.以A4裝訂,於114年2月13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寄達本所(地址:苗栗縣三義鄉復興路30號),信封請加註「應徵約僱人員職務」、姓名及白天連絡電話,逾期不受理。 3.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面試,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未錄用者之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4.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 5.本職缺僱用期間:錄取通知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僱用期間應遵守本所相關規定,否則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電話 037-872801#19(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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