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技佐

公告日 114/02/07
刊登起迄日 114/02/07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工作內容 (一)管區工程業務(路面、標誌標線、排水溝)。 (二)道路管線挖掘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資格,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派令、歷年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徵才系統及敘明【姓名及應徵工務課技佐】;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作業。 (二)經書面初審合格,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或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以遞補本職缺為限;無適合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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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7 ~ 114/02/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管區工程業務(路面、標誌標線、排水溝)。 (二)道路管線挖掘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資格,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事由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派令、歷年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徵才系統及敘明【姓名及應徵工務課技佐】;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作業。 (二)經書面初審合格,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或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所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以遞補本職缺為限;無適合人選時,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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