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專任助理(營建系震害防制實驗室)

公告日 114/02/07
刊登起迄日 114/02/07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營建系震害防制實驗室)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七、工作地址:本校營建工程系憲章館 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八、待  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薪資支給標準敘薪: (一)專任助理高中(職)以上學歷比照「約用助理員/約用技術佐」第一薪級月支28,590元、大學以上比照「約用組員/約用技術員」第一薪級月支31,730元或碩士以上比照「約用專員/約用技術師」第一薪級月支35,080元敘薪標準。 (二)本實驗室爲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之協力實驗室,每月另有實驗技術加級(面議)。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得視需要及工作表現簽請續聘。(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至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五、工作內容: (一)負責大型結構實驗室設備與儀器之操作、維護及管理,確保試驗系統運作正常。 (二)接洽校內外試驗委託服務等相關工作。 (三)提供試驗諮詢並協助試驗進行及儀器設備操作。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期補休。
資格條件 一、職缺:專任助理 二、甄選項目:擇優正取1人;並得擇優備取1-2人。 三、甄選資格: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高中(職)以上(含)畢業,機械、營建或土木系者尤佳。(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具機械操作、土木、材料試驗等產業界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四)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五)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甄選收件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前將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824005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營建工程系 劉彥伶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主旨或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營建工程系震害防制實驗室專任助理」,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7-6011000轉分機32102,營建工程系劉小姐。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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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7 ~ 114/03/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營建系震害防制實驗室)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得視需要及工作表現簽請續聘。(含試用期2個月,必要時得延長1至2個月。若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則終止勞動契約)。 五、工作內容: (一)負責大型結構實驗室設備與儀器之操作、維護及管理,確保試驗系統運作正常。 (二)接洽校內外試驗委託服務等相關工作。 (三)提供試驗諮詢並協助試驗進行及儀器設備操作。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期補休。

資格條件

一、職缺:專任助理 二、甄選項目:擇優正取1人;並得擇優備取1-2人。 三、甄選資格: (一) 經教育部承認之高中(職)以上(含)畢業,機械、營建或土木系者尤佳。(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具機械操作、土木、材料試驗等產業界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四)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溝通能力、積極學習與敬業精神。 (五)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聯絡方式

九、甄選收件及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前將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或郵寄至(824005 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 營建工程系 劉彥伶小姐收),以郵戳為憑,主旨或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營建工程系震害防制實驗室專任助理」,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聯絡電話07-6011000轉分機32102,營建工程系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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