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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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8 ~ 114/02/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清潔隊隊部(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487號) |
工作內容 | 1.從事本鄉鄉內環境清潔、資源回收及垃圾清運等相關工作。 2.本工作需配合輪班(夜間)及假日出勤,需相當體能體力始能擔任;每日工作8小時,需配合夜間及假日出勤。 |
資格條件 | 1.國民中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能吃苦耐勞、不怕惡臭,可勝任清潔隊人員工作。 |
聯絡方式 | (一)甄選方式:面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 1.日期:1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 2.地點:親至本所(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二樓會議室。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 114年2月8日起至114年2月13日下午16點截止。 2.報名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清潔隊。 (四)報名方式:截止日前得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報名應攜帶證件: 檢具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或於政府機關上班時間向清潔隊索取)、另所附身分證、戶口名簿、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專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無則免附)。報名時請攜帶正本以供查驗。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身份證。 (七)錄取方式:符合資格且具本機關用人需求。 (八)錄取公佈:錄取人員將於本所網站公布,錄取人員以公文通知。 (九)聯絡電話:04-7865921#125邱先生。 (十)其他: 1. 薪資標準: 月薪28,800元。 2.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3. 未依指定時間或無法配合面試時間者,該項面試欄不予計分。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清潔隊員
113/12/20~1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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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8 ~ 114/0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1.從事本鄉鄉內環境清潔、資源回收及垃圾清運等相關工作。 2.本工作需配合輪班(夜間)及假日出勤,需相當體能體力始能擔任;每日工作8小時,需配合夜間及假日出勤。
資格條件
1.國民中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能吃苦耐勞、不怕惡臭,可勝任清潔隊人員工作。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面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 1.日期:1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 2.地點:親至本所(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二樓會議室。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 114年2月8日起至114年2月13日下午16點截止。 2.報名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清潔隊。 (四)報名方式:截止日前得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報名應攜帶證件: 檢具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或於政府機關上班時間向清潔隊索取)、另所附身分證、戶口名簿、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專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無則免附)。報名時請攜帶正本以供查驗。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身份證。 (七)錄取方式:符合資格且具本機關用人需求。 (八)錄取公佈:錄取人員將於本所網站公布,錄取人員以公文通知。 (九)聯絡電話:04-7865921#125邱先生。 (十)其他: 1. 薪資標準: 月薪28,800元。 2.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3. 未依指定時間或無法配合面試時間者,該項面試欄不予計分。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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