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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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08 ~ 113/11/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五等280薪點40,880元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本處第三工務段(花蓮縣卓溪鄉卓清村卓樂15鄰46-1號)。 |
工作內容 | (1)協辦工程相關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備工程機關工作經驗,並具基本文書處理及管理能力。 4、配合度高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二)甄選程序: 1、採面試方式進行。 2、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錄取1名,備取1名期限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即日起至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止。 2、信封請註明「應徵113年高考之約僱職務代理人(第三工務段)」,並於113年11月11日前寄達(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 程處⼈事室賴⼩姐收、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逾期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郵寄報名應備文件:請以A4雙面列印,依下述順序裝訂,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高考之約僱職務代理人(第三工務段)」 1、履歷表含自傳(請至銓敘部>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請簽章附大頭照。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相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書影本。 (三)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3-9592000分機 15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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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五等280薪點40,880元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1)協辦工程相關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具備工程機關工作經驗,並具基本文書處理及管理能力。 4、配合度高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二)甄選程序: 1、採面試方式進行。 2、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錄取1名,備取1名期限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即日起至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止。 2、信封請註明「應徵113年高考之約僱職務代理人(第三工務段)」,並於113年11月11日前寄達(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 程處⼈事室賴⼩姐收、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逾期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郵寄報名應備文件:請以A4雙面列印,依下述順序裝訂,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高考之約僱職務代理人(第三工務段)」 1、履歷表含自傳(請至銓敘部>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請簽章附大頭照。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相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書影本。 (三)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3-9592000分機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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