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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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7 ~ 114/02/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五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國道1號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附近) |
工作內容 | (一)公有建築及裝修工程。50% (二)各課室會辦工程業務。20% (三)公園興建工程。20%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例如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築、景觀等),具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4年2月7日至114年2月17日止,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掛號郵寄寄達或親送方式送達,逾期、證件不齊或未載明聯絡方式者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擬進用人員簡歷表(請於桃園市政府網站徵才資訊本職缺之附件處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技佐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者,本公所得予從缺。 (四)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期滿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工作報酬:薪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折合薪資37,800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勞保、勞退)。 (六)寄送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人事室)電話:03-3520000轉314。 (七)本案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八)面試結果以網路公告,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 (九)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作業。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2/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7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五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公有建築及裝修工程。50% (二)各課室會辦工程業務。20% (三)公園興建工程。20%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例如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築、景觀等),具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4年2月7日至114年2月17日止,於114年2月17日前以掛號郵寄寄達或親送方式送達,逾期、證件不齊或未載明聯絡方式者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擬進用人員簡歷表(請於桃園市政府網站徵才資訊本職缺之附件處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技佐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者,本公所得予從缺。 (四)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期滿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工作報酬:薪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折合薪資37,800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勞保、勞退)。 (六)寄送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人事室)電話:03-3520000轉314。 (七)本案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八)面試結果以網路公告,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 (九)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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