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3/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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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11 ~ 113/11/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20302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5號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
工作內容 | 工作項目: 1.協助總務處事務組工作(含外借場地清潔等)。 2.協助總務處文書組工作(收發文等相關作業)。 3.協助教務處設備組工作。 4.其他學校業務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高中(含)以上畢業。 2.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誠、肯虛心學習、對新事務接受度高。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資格者)者優先考量。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手續: 1.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資格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寄至「220302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5號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總務處」,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總務處約用人員甄選」字樣(聯絡電話(02)29602500轉430) 2.請報名人員自行斟酌郵件遞送時間,務請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本校(如係郵寄郵戳最晚須為11月20日),如未於上述時間寄達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履歷表(務請張貼照片且親自簽名,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後果自行負責。 (三)甄試程序: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相關作業: 1.本項甄選依面試結果擇優遞補,.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不予報到時,依序遞補。 2.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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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11 ~ 113/11/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工作項目: 1.協助總務處事務組工作(含外借場地清潔等)。 2.協助總務處文書組工作(收發文等相關作業)。 3.協助教務處設備組工作。 4.其他學校業務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高中(含)以上畢業。 2.具基本電腦操作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誠、肯虛心學習、對新事務接受度高。 3.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資格者)者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 1.一律採取通訊報名,意者請備齊資格審查資料(請以A4格式),寄至「220302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5號 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總務處」,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總務處約用人員甄選」字樣(聯絡電話(02)29602500轉430) 2.請報名人員自行斟酌郵件遞送時間,務請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本校(如係郵寄郵戳最晚須為11月20日),如未於上述時間寄達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履歷表(務請張貼照片且親自簽名,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製訂,資料如有不實或舛漏,後果自行負責。 (三)甄試程序: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相關作業: 1.本項甄選依面試結果擇優遞補,.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不予報到時,依序遞補。 2.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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