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
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 114/02/08
刊登起迄日 114/02/07 ~ 114/0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
職稱 特教助理員
職系
職等 無資位或無資位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里自強街60號
工作內容 以校內身心障礙學生之需求為優先考量,在教師督導下,配合教師教學需求, 協助班級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及校園生活等事項,並提供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 上下學及其他在校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資格條件 一、若為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進用之助理人員應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四、以有特教相關資歷或曾參加特教相關研習達36小時(含)以上者為優。 五、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3-3620813*610 聯絡人:輔導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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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7 ~ 114/0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國民小學

職稱

特教助理員

職系

職等

無資位或無資位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以校內身心障礙學生之需求為優先考量,在教師督導下,配合教師教學需求, 協助班級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及校園生活等事項,並提供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 上下學及其他在校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資格條件

一、若為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進用之助理人員應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四、以有特教相關資歷或曾參加特教相關研習達36小時(含)以上者為優。 五、品德優良,服務熱心,具有愛心及耐心,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03-3620813*610 聯絡人:輔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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