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成福國民小學
警衛

公告日 113/11/11
刊登起迄日 113/11/08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國民小學
職稱 警衛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國民小學(地址:237新北市三峽區溪東路213號)。
工作內容 主要擔任學校警衛、環境整理及其他學校及行政交辦事項。內容詳如以下: (一)門禁管理,依規定管制進出之人員與車輛,校外人士或家長洽公,依規定辦理換證登記。 (二)校園安全巡視與維護,上學或放學將校內門窗、燈光、水電之開啟與關閉,各門禁管制點解除及上鎖或保全系統解除及設定,警報器鳴叫時巡視及處理,按時巡視校園。 (三)上下學時間協助維護師生交通安全。 (四)監控系統及消防安全系統的操作與監看,遇有狀況隨時反應、報警處理。 (五)郵件簽收遞送、訪客登記傳達、代收物品與電話接聽。對於到校推銷物品者,應嚴禁其進入。 (六)隨時巡視學校校園,確保校園安全。 (七)校門口及警衛室周圍清掃整潔與維護。 (八) 放學後檢查各教室及樓梯門是否上鎖。 (九) 協助校園綠美化、環境整理。 (十) 課後及例假日學校活動支援及施工進行時必要之安全維護。 (十一) 值勤日誌及訪客等相關資料登記填寫。 (十二) 校園開放之各項管制措施。 (十三) 其他突發性事件負責通報有關單位人員協助處理。 (十四) 其他偶發性事件處理及交辦事項。 (十五) 收送公文郵件。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性別: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需提出證明)。 2.年齡:18歲(含)以上,65歲以下。 3.學歷:國小畢業(含)以上。 4.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保全工作經驗者佳。 5.形象:儀容端正、口齒清晰、態度和藹、品格端正。 (二)能繕寫工作日誌、填寫表格、監控系統及消防安全系統的操作與監看,具警衛、保全工作者佳。 (三)國台語表達清楚,溝通無礙。 ( 四 ) 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曾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性騷擾、性侵害、妨害風化、縱火或其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偷竊等不良習性者。 8.患有精神障礙方面之疾病者經醫生診斷尚未適合就業者。 9.有尚未解決之債務或金錢、感情糾紛者。 10.所附報名資料內容虛偽不實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起至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將報名資料「送達或寄達」本校總務處(逾期或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三)報名文件:(請備齊文件如下,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歸還。請領證件之相關費用請報名者自行負擔。) (1)報名表及甄選自傳。(如附件表格,請貼妥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切結書。 (5)退伍或免役證明影本(男性)。 (6)相關證照、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者附)。 (8)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錄取後,報到時提出)。 (9)最近三個月內衛福部核准之醫療院所勞工健康檢查體檢表(錄取後,報到時提出)。 (四)聯絡人:總務處黃主任/聯絡電話:(02)86764945分機12。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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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國民小學

職稱

警衛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主要擔任學校警衛、環境整理及其他學校及行政交辦事項。內容詳如以下: (一)門禁管理,依規定管制進出之人員與車輛,校外人士或家長洽公,依規定辦理換證登記。 (二)校園安全巡視與維護,上學或放學將校內門窗、燈光、水電之開啟與關閉,各門禁管制點解除及上鎖或保全系統解除及設定,警報器鳴叫時巡視及處理,按時巡視校園。 (三)上下學時間協助維護師生交通安全。 (四)監控系統及消防安全系統的操作與監看,遇有狀況隨時反應、報警處理。 (五)郵件簽收遞送、訪客登記傳達、代收物品與電話接聽。對於到校推銷物品者,應嚴禁其進入。 (六)隨時巡視學校校園,確保校園安全。 (七)校門口及警衛室周圍清掃整潔與維護。 (八) 放學後檢查各教室及樓梯門是否上鎖。 (九) 協助校園綠美化、環境整理。 (十) 課後及例假日學校活動支援及施工進行時必要之安全維護。 (十一) 值勤日誌及訪客等相關資料登記填寫。 (十二) 校園開放之各項管制措施。 (十三) 其他突發性事件負責通報有關單位人員協助處理。 (十四) 其他偶發性事件處理及交辦事項。 (十五) 收送公文郵件。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性別:男女不拘。(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需提出證明)。 2.年齡:18歲(含)以上,65歲以下。 3.學歷:國小畢業(含)以上。 4.經歷:無經驗可;具警衛、保全工作經驗者佳。 5.形象:儀容端正、口齒清晰、態度和藹、品格端正。 (二)能繕寫工作日誌、填寫表格、監控系統及消防安全系統的操作與監看,具警衛、保全工作者佳。 (三)國台語表達清楚,溝通無礙。 ( 四 ) 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曾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性騷擾、性侵害、妨害風化、縱火或其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偷竊等不良習性者。 8.患有精神障礙方面之疾病者經醫生診斷尚未適合就業者。 9.有尚未解決之債務或金錢、感情糾紛者。 10.所附報名資料內容虛偽不實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起至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4︰00前,將報名資料「送達或寄達」本校總務處(逾期或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三)報名文件:(請備齊文件如下,相關報名文件繳交學校存檔,恕不歸還。請領證件之相關費用請報名者自行負擔。) (1)報名表及甄選自傳。(如附件表格,請貼妥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切結書。 (5)退伍或免役證明影本(男性)。 (6)相關證照、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7)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者附)。 (8)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錄取後,報到時提出)。 (9)最近三個月內衛福部核准之醫療院所勞工健康檢查體檢表(錄取後,報到時提出)。 (四)聯絡人:總務處黃主任/聯絡電話:(02)86764945分機12。 (五)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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