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以工代賑人員(長青科)

公告日 114/02/08
刊登起迄日 114/02/07 ~ 114/0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以工代賑人員(長青科)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福利科長青服務中心(地址:臺中市北區北平路一段65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志願服務業務。 (二) 地下室車牌辨識收費系統設備巡檢、整理帳務及資料匯出(每週2次)。 (三) 樂活空間、多功能會議室(含哺乳室)管理維護。 (四) 公文遞送、各項費用繳庫。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申請者須年滿18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機車駕照者。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96638/post 2.114年度本市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加保證明。 5.機車駕照影本。 6.欲申請者,請於 114 年 2 月 13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長青科-長青服務中心)」。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8,590 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4.休假方式:輪休。 5.其他事項: 5-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5-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以工代賑人員(長青科)
113/12/25~114/01/02
檢視
以工代賑人員(長青科) (預估缺)
113/11/26~113/12/03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2/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7 ~ 114/02/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以工代賑人員(長青科)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志願服務業務。 (二) 地下室車牌辨識收費系統設備巡檢、整理帳務及資料匯出(每週2次)。 (三) 樂活空間、多功能會議室(含哺乳室)管理維護。 (四) 公文遞送、各項費用繳庫。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申請者須年滿18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機車駕照者。 (四)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使用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請自本局網站下載: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2896638/post 2.114年度本市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加保證明。 5.機車駕照影本。 6.欲申請者,請於 114 年 2 月 13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長青科-長青服務中心)」。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8,590 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4.休假方式:輪休。 5.其他事項: 5-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5-2.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局網站,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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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賑人員(長青科)
113/12/25~1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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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賑人員(長青科) (預估缺)
113/11/26~11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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