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醫師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08 ~ 113/11/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
職稱 | 醫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 |
工作內容 | (1)施行臨床醫療業務。 (2)執行醫院派予之其他公務。 (3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認可之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 (2)具醫師證書及外科專科醫師證書。 (3)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檢附資料: 1.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並貼照片)。 2.醫師及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相關資歷證明文件影本。 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將上列資料,掛號逕寄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名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視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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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08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職稱
醫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施行臨床醫療業務。 (2)執行醫院派予之其他公務。 (3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認可之大學醫學系以上畢業。 (2)具醫師證書及外科專科醫師證書。 (3)具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 1.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並貼照片)。 2.醫師及外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相關資歷證明文件影本。 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請將上列資料,掛號逕寄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794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名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視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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