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2/08
刊登起迄日 114/02/08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大學總務處分區總務組(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
工作內容 (一) 督導天母校區工程(新建或修建)委託規劃、設計、發包、訂約、施工期間督導、變更、驗收、結算及保固等事宜;督導天母校區建築物及各項設施相關機電、修繕、維護保養、消防檢查等事宜。 (二) 督導天母校區財務、勞務採購等相關案件。 (三) 督導校園場地、清潔、防災、綠美化等相關管理業務。 (四) 校園基本資料彙整及相關系統填報業務。 (五) 督導年度預算編列。 (六) 綜理組內各項業務。 (七)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之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者。 (三) 具規劃、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備主動積極、細心負責特質,能獨立作業,並能配合任務需要加班或值班(例如工程進行期間),熟悉土木、建築工程為佳。 (四) 熟悉文書處理及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運用等。 (五) 具工程採購實務績效及相關證照(政府採購、防火管理人、甲級鍋爐操作人員或能源管理人等)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2月19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七、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人事室黃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分區總務組組長〉聯絡電話與人員:02-23113040轉1705,黃小姐。 (二)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未繳證件之相關學歷均不予採計)。 1. 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自本校網站下載),並請親自簽章。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證書。 5.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 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一般)(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履歷表書寫)。 6. 其他:如採購證照、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繳)。 (三) 甄選方式: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筆試及面試) 1. 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合於本校需求者,擇優以電話通知複審日期(未符合者資料將逕予銷毀,若需寄回者,請於送件時附填妥資料之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2. 筆試及面試(擇期通知): (1)筆試:公文寫作。筆試時間為30分鐘。 (2)面試:含專業知能與經驗、工作理念與態度及溝通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每人10~25分鐘。(準備簡報10分鐘:個人公共工程推動績效、主辦工程建照數、使照數、場館管理及維護績效、政府採購法之熟稔度等)。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8 ~ 114/02/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大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督導天母校區工程(新建或修建)委託規劃、設計、發包、訂約、施工期間督導、變更、驗收、結算及保固等事宜;督導天母校區建築物及各項設施相關機電、修繕、維護保養、消防檢查等事宜。 (二) 督導天母校區財務、勞務採購等相關案件。 (三) 督導校園場地、清潔、防災、綠美化等相關管理業務。 (四) 校園基本資料彙整及相關系統填報業務。 (五) 督導年度預算編列。 (六) 綜理組內各項業務。 (七)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之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者。 (三) 具規劃、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備主動積極、細心負責特質,能獨立作業,並能配合任務需要加班或值班(例如工程進行期間),熟悉土木、建築工程為佳。 (四) 熟悉文書處理及Word、Excel、Powerpoint軟體運用等。 (五) 具工程採購實務績效及相關證照(政府採購、防火管理人、甲級鍋爐操作人員或能源管理人等)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4年2月19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七、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人事室黃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分區總務組組長〉聯絡電話與人員:02-23113040轉1705,黃小姐。 (二)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未繳證件之相關學歷均不予採計)。 1. 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自本校網站下載),並請親自簽章。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證書。 5.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 公務人員履歷表乙份(一般)(請依銓敘部網站登載履歷表書寫)。 6. 其他:如採購證照、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繳)。 (三) 甄選方式:初審(資格審查)及複審(筆試及面試) 1. 初審:應考人資格及經歷合於本校需求者,擇優以電話通知複審日期(未符合者資料將逕予銷毀,若需寄回者,請於送件時附填妥資料之回郵信封並貼足郵資)。 2. 筆試及面試(擇期通知): (1)筆試:公文寫作。筆試時間為30分鐘。 (2)面試:含專業知能與經驗、工作理念與態度及溝通表達能力等。面試時間每人10~25分鐘。(準備簡報10分鐘:個人公共工程推動績效、主辦工程建照數、使照數、場館管理及維護績效、政府採購法之熟稔度等)。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