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科員
公告日 | 114/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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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08 ~ 114/02/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 |
工作內容 | 1.財務管理、金融菸酒管理、公用財產管理、非公用財產管理或集中支付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以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3.深諳文書處理及相關資訊電腦作業。 4.具地政相關工作經歷、採購證照及汽、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2月16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汽、機車駕照。 2.資格符合人員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聯絡人:本局人事室何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1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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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8 ~ 114/0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財政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財務管理、金融菸酒管理、公用財產管理、非公用財產管理或集中支付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調任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以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3.深諳文書處理及相關資訊電腦作業。 4.具地政相關工作經歷、採購證照及汽、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2月16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妥「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最近銓審函及現職機關派令。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 (6)汽、機車駕照。 2.資格符合人員擇適合業務需要者,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聯絡人:本局人事室何小姐,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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