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技士

公告日 114/02/09
刊登起迄日 114/02/08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職稱 技士
職系 化學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36巷15號
工作內容 一、秉承化工科主任之指導辦理科務事項(含技能檢定事務)。 二、負責化工科相關採購、核銷事項。 三、負責化工科財産、財物之帳冊登記及每季材料工具增減季報表之填寫事項。 四、化工科實習工場固定機具設備之保養、修繕及紀錄事項。 五、化工科實習教學之協助事項(含實驗器材準備)。 六、化工科學生實習成品之登記、陳列及保管事項。 七、協助教師指導學生負責化工科工場(含工作崗位、各科專用教室及辦公室)之環境整潔及門窗關閉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具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 二、無特考特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三、熟諳電腦及文書處理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詳見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aihs.edu.tw)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投遞履歷,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1.本校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一次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簡歷自傳。 6.切結書。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技士
114/01/17~114/02/04
檢視
技士
113/12/24~114/01/02
檢視
技士
113/11/12~1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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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8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職稱

技士

職系

化學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秉承化工科主任之指導辦理科務事項(含技能檢定事務)。 二、負責化工科相關採購、核銷事項。 三、負責化工科財産、財物之帳冊登記及每季材料工具增減季報表之填寫事項。 四、化工科實習工場固定機具設備之保養、修繕及紀錄事項。 五、化工科實習教學之協助事項(含實驗器材準備)。 六、化工科學生實習成品之登記、陳列及保管事項。 七、協助教師指導學生負責化工科工場(含工作崗位、各科專用教室及辦公室)之環境整潔及門窗關閉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具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 二、無特考特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三、熟諳電腦及文書處理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詳見甄選簡章(請至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saihs.edu.tw)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投遞履歷,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1.本校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一次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簡歷自傳。 6.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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