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約僱書記

公告日 114/02/09
刊登起迄日 114/02/08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職等 220薪點(29,7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3至4樓(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工作內容 1. 辦理拆件作業。 2. 權狀管理。 3. 業務稽查。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5.具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聯絡方式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以上均影本),並於114年2月17日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如原職務出缺,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案約僱工作僱用期間為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屆時如僱用原因消滅,得隨時解僱;每月薪酬為29,70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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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08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古亭地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職等

220薪點(29,700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拆件作業。 2. 權狀管理。 3. 業務稽查。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及簡報製作等操作能力。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5.具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聯絡方式

1、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留白天聯絡電話、『經歷及現職』欄請詳填服務機關及任職、免職日期)、最高學歷證書、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以上均影本),並於114年2月17日前以網路(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Email(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達)、郵寄(寄至11675臺北市文山區萬隆街47之12號4樓人事機構收,並請註明應徵約僱書記職務,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等方式報名。 2、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所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聯絡電話:(02)2935-5369分機505李小姐。 4、本次徵選,另視成績擇優備取1至2名,如原職務出缺,得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5、本案約僱工作僱用期間為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屆時如僱用原因消滅,得隨時解僱;每月薪酬為2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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