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技佐

公告日 114/02/10
刊登起迄日 114/02/10 ~ 114/0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北區崇德路1段50號
工作內容 ⼀. 殯葬設施⼯程規劃及審查。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本案聯絡人:04-22334145分機506潘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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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0 ~ 114/02/2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

職稱

技佐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 殯葬設施⼯程規劃及審查。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2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本案聯絡人:04-22334145分機506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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