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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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0 ~ 114/02/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職稱 | 約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法制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
工作內容 | 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大學法律系(所)及法政相關系(所)畢業,專研公法領域及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與文件編排等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工作時間: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0月中下旬(114年高考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大學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於114年2月21日(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保障單位約聘職代)逕寄本會人事室。並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www.csptc.gov.tw之最新消息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後,於收文截止次日內,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本會([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82367172蕭先生。 (三)月支報酬 :大學畢業者,支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支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 (四)甄選及評比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評分,依受評人所具專業知識、發展潛能、表達能力、思考邏輯、職務歷練、服務觀念、領導能力、儀態、特殊專長等綜合考量評定。 備註: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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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0 ~ 114/02/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職稱
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系
法制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學法律系(所)及法政相關系(所)畢業,專研公法領域及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與文件編排等能力。
聯絡方式
(一)工作時間: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0月中下旬(114年高考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大學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於114年2月21日(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保障單位約聘職代)逕寄本會人事室。並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www.csptc.gov.tw之最新消息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後,於收文截止次日內,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本會([email protected])。聯絡電話:(02)82367172蕭先生。 (三)月支報酬 :大學畢業者,支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支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 (四)甄選及評比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評分,依受評人所具專業知識、發展潛能、表達能力、思考邏輯、職務歷練、服務觀念、領導能力、儀態、特殊專長等綜合考量評定。 備註: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如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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