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2/10
刊登起迄日 114/02/10 ~ 114/0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7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際業務相關行銷及美編業務。 二、協辦本處新聞聯絡工作。 三、辦理論壇或會議等專案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外語能力、公共行政基本知識、溝通協調與專案執行能力,有政府機關行政經驗(簽辦公文、採購等)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案職缺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為115年3月),並以暫僱7等人員(376薪點)進用,月支報酬新臺幣50,76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另依本府通案薪資標準調整薪資。 二、報名方式:限以電子郵件報名,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國際科留停職代甄試」字樣,另於信件中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寄送下列電子檔案,相關電子檔案並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一)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逐項填寫,檔案下載路徑:新北市政府人事處首頁(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其他證明文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至多2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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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0 ~ 114/0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職稱

暫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7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國際業務相關行銷及美編業務。 二、協辦本處新聞聯絡工作。 三、辦理論壇或會議等專案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外語能力、公共行政基本知識、溝通協調與專案執行能力,有政府機關行政經驗(簽辦公文、採購等)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本案職缺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為115年3月),並以暫僱7等人員(376薪點)進用,月支報酬新臺幣50,76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另依本府通案薪資標準調整薪資。 二、報名方式:限以電子郵件報名,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參加國際科留停職代甄試」字樣,另於信件中加註「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三、報名應寄送下列電子檔案,相關電子檔案並寄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一)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逐項填寫,檔案下載路徑:新北市政府人事處首頁(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 (二)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四)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其他證明文件。 四、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至多2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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