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節目員

公告日 114/02/10
刊登起迄日 114/02/10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職稱 節目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本臺秘書室(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7號)
工作內容 1、綜合行政工作。 2、採購、營繕或一般性庶務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基礎文書製作能力。 3、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取得進階班證照者優先考量。(請檢附採購證照影本佐證) 4、具採購、研考職務經歷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備妥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掃描上傳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並於114年2月17日前上傳完畢。 2、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 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2人事室邱科員、工作單位分機5050施主任。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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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0 ~ 114/02/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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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綜合行政工作。 2、採購、營繕或一般性庶務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基礎文書製作能力。 3、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取得進階班證照者優先考量。(請檢附採購證照影本佐證) 4、具採購、研考職務經歷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備妥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掃描上傳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並於114年2月17日前上傳完畢。 2、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 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2人事室邱科員、工作單位分機5050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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