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 114/02/10
刊登起迄日 114/02/10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工作內容 本職缺為預估缺。 1.辦理預防保健癌症篩檢及費用核付等相關業務。 2.辦理癌症防治法及協助縣市癌症防治相關業務。 3.規劃及辦理甲狀腺癌、攝護腺癌業務。 4.辦理中央癌症防治會報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醫藥、醫事檢驗、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生命科學等相關學系學士(含)以上學位。 2.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 個性積極、正向、抗壓、認真學習者為佳。 4. 具相當全民英檢中級能力以上者為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3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署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甄試方式: (1)本署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 (2)甄選方式:面試(60%)及筆試(40%)。 3.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4.洽詢電話:(02)25220807朱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助理研究員
114/01/13~1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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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0 ~ 114/03/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本職缺為預估缺。 1.辦理預防保健癌症篩檢及費用核付等相關業務。 2.辦理癌症防治法及協助縣市癌症防治相關業務。 3.規劃及辦理甲狀腺癌、攝護腺癌業務。 4.辦理中央癌症防治會報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醫藥、醫事檢驗、公共衛生、醫務管理、護理、生命科學等相關學系學士(含)以上學位。 2.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 個性積極、正向、抗壓、認真學習者為佳。 4. 具相當全民英檢中級能力以上者為佳。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3月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署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甄試方式: (1)本署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 (2)甄選方式:面試(60%)及筆試(40%)。 3.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視甄試成績擇優備取1-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4.洽詢電話:(02)25220807朱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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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研究員
114/01/13~1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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