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114/02/11
刊登起迄日 114/02/10 ~ 114/0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新竹市海濱路55號)
工作內容 1、承辦全校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相關事宜暨工程管理及進度填報。 2、承辦財產管理、校舍修繕等事宜。 3、負責工友管理考核暨臨時人員簽約、管理、考核暨其他相關業務。 4、其他庶務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者。 4、具政府採購法證照及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5、具備電腦office等相關軟體操作能力、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16日(星期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包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將上開附件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二、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或「缺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362204轉119人事室方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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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事務組長
114/01/03~1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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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0 ~ 114/02/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承辦全校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相關事宜暨工程管理及進度填報。 2、承辦財產管理、校舍修繕等事宜。 3、負責工友管理考核暨臨時人員簽約、管理、考核暨其他相關業務。 4、其他庶務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積極主動、認真負責者。 4、具政府採購法證照及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 5、具備電腦office等相關軟體操作能力、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2月16日(星期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包含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並將上開附件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二、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或「缺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5362204轉119人事室方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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