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工程員
公告日 | 114/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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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2/11 ~ 114/02/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南市,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
工作內容 | 中央管河川、區排及海堤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調任土木工程職系及任用等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分署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陳小姐;07-6279000#1113。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1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中央管河川、區排及海堤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及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有調任土木工程職系及任用等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語言能力證明(無則免附)等文件影本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三、經審查符合報名資格及本分署需求者,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及不符需求者,不另通知。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職缺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承辦人及聯絡電話:人事室陳小姐;07-627900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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