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契約醫務管理師
公告日 | 114/02/11 |
---|---|
刊登起迄日 | 114/02/11 ~ 114/02/2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 |
職稱 | 契約醫務管理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
工作內容 | 1. 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2. 擬訂與推動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3. 擬訂、規劃法定作業環境監測之實施。 4. 擬訂危害性化學品管理(含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5. 督導承攬協議組織與溝通。 6. 督導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實施(含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等)。 7. 擬訂、規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如ISO15600)建置。 8. 審議危險性機械設備器具管理。安全通報(稽查)及臨場服務。 9. 熟知與撰寫GRI403條文。 10.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按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 42,770 元 (試用期間3個月內獎金以7成計算)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第1款情事之一。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科系碩士 (含)以上學位,領有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或甲級職業衛生管理師證照。 三、具相關工作經驗,熟悉電腦文書作業佳。 四、本院現職契約人員需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備妥下列文件:1. 契約醫務管理師職缺報名表 (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自傳)。2.畢業證書影本。3.經歷或證照證明文件影本4.考試證書影本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以掛號或親送達「臺北市北投區112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醫院(職安室)蕭專員收」(信封上請註明報考契約醫務管理師),資料請檢附完整齊全,逾期不予受理。甄選方式:經審核資料齊備且符合資格者,另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日期及地點,未依本公告規定致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恕不受理退件及函復,甄試項目包含筆試70%、口試30%,總成績未達70分獲其中一科低於60分不予錄取,成績核定後公告於本院網站,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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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2/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2/11 ~ 114/02/2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職稱
契約醫務管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2. 擬訂與推動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3. 擬訂、規劃法定作業環境監測之實施。 4. 擬訂危害性化學品管理(含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5. 督導承攬協議組織與溝通。 6. 督導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實施(含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等)。 7. 擬訂、規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如ISO15600)建置。 8. 審議危險性機械設備器具管理。安全通報(稽查)及臨場服務。 9. 熟知與撰寫GRI403條文。 10.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按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 42,770 元 (試用期間3個月內獎金以7成計算)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第1款情事之一。 二、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科系碩士 (含)以上學位,領有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或甲級職業衛生管理師證照。 三、具相關工作經驗,熟悉電腦文書作業佳。 四、本院現職契約人員需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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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備妥下列文件:1. 契約醫務管理師職缺報名表 (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自傳)。2.畢業證書影本。3.經歷或證照證明文件影本4.考試證書影本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以掛號或親送達「臺北市北投區112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醫院(職安室)蕭專員收」(信封上請註明報考契約醫務管理師),資料請檢附完整齊全,逾期不予受理。甄選方式:經審核資料齊備且符合資格者,另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日期及地點,未依本公告規定致資格不符或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應試,恕不受理退件及函復,甄試項目包含筆試70%、口試30%,總成績未達70分獲其中一科低於60分不予錄取,成績核定後公告於本院網站,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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